禅修班笔记(仅供参考请勿转发) / 7饶益有情

7饶益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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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灯之光05–饶益有情九观察

《饶益有情九观察》,也即菩萨利益众生之时的九种观察方法。

一、观察的必要

为什么要观察呢?菩萨利益众生的时候,虽然发心是为了度化一切众生、饶益一切有情,但事情的结果能不能真正利益众生,还需要一定的善巧方便。如果没有善巧方便,则虽然发心很好,出发点也很纯正,但结果却未见得很理想,所以,在饶益众生的时候需要观察!

我们都是修大乘佛法的人,而大乘佛法的中心思想,就是利益众生。做任何一件事情,首先考虑的是利他,然而,在此过程当中,许多人会被遇到的各种问题所困扰,不知道该做不该做,如何才是正确的取舍。经常也会有人问类似的问题,我想,学习了这九种观察方法以后,大体上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饶益有情九观察》,出自华智仁波切之手,是作者的一个笔记。华智仁波切,是宁玛派的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成就者。他的名字,有些中文书里翻译为“巴楚仁波切”,还有些翻译为“巴珠仁波切”等等,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称呼,实际上是一个人。此文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非常适合我们学习。

华智仁波切在这个笔记中讲到:任何一个修学大乘佛法的人,自从发了菩提心以后,唯一的工作,就是直接或间接地饶益有情。无论是听闻、思惟、念经、磕头等等,中心就是饶益有情,出发点就是利益众生,然而,就像刚才提到的,虽然出发点或者动机相当不错,但凡夫在做任何一个事情的过程当中,也会发生很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不一定能真正地饶益众生,非但如此,同时还极有可能会对众生造成不同层次的伤害,所以,大乘修行人需要有智慧,需要理性的取舍,假如没有智慧而盲目行事,即使想利益众生,也会遭遇诸多问题而难以辨别,因此,学习九种观察尤为重要!

阿底峡尊者曾经说过:利益众生的人,最好能有神通。

虽然大乘佛法不会专门追求神通,不过也强调神通,因为利益众生需要有神通。如果有神通,就能对一件事的结果和过程了如指掌。通过神通观察,认为某件事情对众生有利益,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做,否则就可以放弃。要有这样的抉择能力,必须具足神通。

阿底峡尊者又接着说:如果没有神通,就应该精通比较灵验的圆光术。

什么叫圆光术呢?圆光术属于占卜打卦的一类,西藏到现在还有,非常灵验,比普通的打卦还要灵。通过它可以看到未来的一些事情,不是算出来的,也不是通过打卦而得来的,而是利用一面镜子,由修法成功的圆光师或瑜伽师修持念咒以后,就可以从镜子里看到未来将要发生的一些预兆。

圆光术并不是有些人解释的所谓“封建迷信”,“用来欺骗钱财、麻痹民众的一种手段”。虽然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用我们的常识无法解释清楚,然而却真实存在。当然,除了佛陀的智慧以外,任何一个神通,或者类似于圆光术之类的占卜打卦,都会有漏洞,不会百分之百地准确。不过,由修成了的人去观察,绝大多数能达到很高的准确率,结果多半不会有错。

如果既没有神通,又不懂圆光术,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想去饶益众生,该怎么办呢?唯一的方法,就是运用我们自己的智慧,去分析某件事情的过程和结果,然后做出取舍,认为该做就做,不该做就不做。这是比较适合我们的一个理想方法。

我们都正在发菩提心,尽管不一定每个人都有相当标准的菩提心,但大家都很向往菩提心,欢喜大乘佛法,愿意发心去做饶益众生的事,因此就更应该懂得这些观察方法。

二、观察的方法

(一)第一个观察,是观察自他利害。

1、总的原则。如果对自他双方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利益,原则上任何事情都可以做。

为什么说原则上呢?因为我们往下还要观察一些其他内容,所以只是强调原则上可以做。

大小乘的原则是不一样的——如同一个倒立的金字塔,顶宽下窄。小乘戒律制定得清清楚楚,只要超越了这个范围,不谈什么对众生有利或是无利,不允许的就是不允许,因此在每一个言行举止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大乘佛法的重点,就是利益众生,只要没有任何自私心,纯粹为了利益众生,无论是戒律也好,做任何一件事情也罢,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宽松,都留有余地。不过,这个宽松度需要有菩提心作基础,有了稳固的菩提心基础,做起事情来,从表面上看无论是善还是恶,实际上都是大乘佛法。尽管如此,这个余地我们一定要清楚,不是说大乘佛法不需要戒律,而是强调它需要有菩提心的基础!这是第一句话。

2、任何事情,只要对自己或他人有伤害,即便看起来是善法,原则上都放弃。这里讲得比较笼统,详细的细节,下面还要分析。

3、任何事情,如果对自己有利,却对众生有害,原则上要放弃。无论是做这件事的过程,或者是最后的结果,只要对众生造成伤害,原则上不能做。

大乘佛法一再强调自轻他重,自轻他重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一个理论,它是一种高尚、切实的行为。只要是修学大乘佛法的人,都应该了解并修持这个修法。

4、任何事情,在做的过程当中,假如对自己有伤害,但是对众生却有利益,我们选择做还是放弃呢?也许很多人会说:“要做!”但实际上面对这个难题,我们还是需要慎重考虑。

虽然从高层次的大乘境界来说,如果对众生有利,则哪怕对自己有伤害也应该做,然而,倘若从细节上详细分析,则佛也没有这样要求所有的大乘行人。

佛的意思,是要让我们根据自己学佛的层次来判别决定,观察自己属于哪一个阶段,然后再作不同的选择。

大乘修行人的修行境界,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刚刚起步学习大乘佛法,正准备发菩提心的时候。像我们这里的很多人一样,还没有进入到大乘的资粮道、加行道,目前还不属于真正的大乘修行人,但也许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乘修行人;第二个阶段,是处于大乘资粮道和加行道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从一地到十地的菩萨。十一地,就是佛。佛是不需要这样观察的,除了佛以外,其他的大乘修行人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

停留在第一个阶段的人,虽然听闻了很多大乘佛法,内心也很羡慕大乘修行人,喜欢大乘修法,但毕竟自己还没有发起标准的菩提心,还没有真正走上大乘道,连资粮道都没有开始,更谈不上五道十地了。即使不久的将来,会很快在心相续中生起世俗菩提心,可是,现在还不是菩萨,只是一个预备的菩萨,是还不具备标准菩提心的凡夫。

佛告诉我们,处在这一阶段的人,就好比是一棵刚刚生长出来的药树苗芽,需要好好保护。如果能善加保护,使它茁壮成长,将来它长大以后,就可以制药,解决许多人的病苦。

打个比方说,假如一个病人患了一种特殊的病,需要吃一种特别的药才能治好他的病,然而,在任何一个药房里,都没有现成的这种药,只有栽培药苗并使其长大以后,病人才有机会服用这个药。那么,在这个药苗还没有长成之际,保护这个苗芽是不是为了保护这个病人呢?回答是肯定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出于纯粹自私的目的——为了偷懒,或者因为害怕麻烦,而把自己说成是药苗,这是不合理的。只有有了菩提心,才可以说“保护自己是为了保护众生”,这才符合实际情况。

换言之,这一阶段的人首先不要急着去饶益众生,保护自己最关键,因为这个阶段的人,还没有太多的能力去利益众生,利益众生的结果也不是很理想,不但起不到很大的作用,反而会在饶益众生的过程当中,因众生的不理解等等,而使自己受到伤害。而且这个伤害很可能会成为根本上的伤害——使自己生起厌烦心,认为大乘佛法发菩提心利益众生很难,进而退失大乘发心,转修小乘佛法。

一旦退失,就不一定有再次修学大乘的机会了,至少在这一生当中不一定有修学大乘的机会了,这的确非常可惜,所以,停留在这个阶段的人,还是尽量不要伤害自己。这里所说的“不伤害自己”,并不是说不要自己受苦,不要自己辛苦,而是要保护自己学佛的积极性,保护自己的菩提心、慈悲心,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所在!这一点非常重要!你们一定要记住。

譬如说:本身财布施是很简单、容易的,不过,假如在财布施的过程中遇到了骗子,我们能做到他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吗?肯定做不到。如果做不到,是不是就违背了大乘佛法的原则呢?如果是,那我们这些刚刚起步的人,就根本没有办法修学大乘佛法了?于是,我们就会被这些问题困扰住。

再举个例子,如果有人向我们索要车子、房子等贵重物品,我们即便给他了,在物质生活方面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真的要忍痛割爱把房子、车子给别人,心里还是没有办法接受。

因此,有些人会觉得学修大乘佛法与现实生活之间,不但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处处充满了矛盾,此时,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就显得异常重要了。

其实,大乘佛法留有这样的选择余地,需要这样的过程,并不是说今天发了菩提心,就一定要马上将身体等所有自己最珍惜、最喜爱的东西布施出去,而是根据自己的心力,能够承受多少,就布施多少。这样选择回避,并不违背大乘佛法。

当有一天我们心里生起了真正标准的菩提心,证悟了空性,得到了菩萨一地的果位,那时,连自己的肉体都可以欣然布施,其他身外之物就更不在话下了。从那以后,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利益更多的众生了。

第二个阶段,就是菩萨五道十地里面的资粮道和加行道。停留在这个阶段的人,虽然也是凡夫,但已经有了标准的菩提心,对空性等大乘观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具备了丰富的修行经验与体会,虽然还没有达到一地以上的菩萨境界,但相对第一阶段的人来说,利益众生的条件也比较成熟。

如果这一阶段的人在发心过程中受到损害,就需要观察自己与众生的利害轻重。

比如说:如果做一件事情对众生有利,对自己有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却不会因此而退失,修学大乘佛法的积极性也不会受影响,只是在生活上或其他方面受到一些伤害,然而对众生不单是生活上的帮助,而且对他以后走上解脱道、获得佛的果位有相当大的利益,那么就一定要去做。

下面讲第二、第三个观察时,还要针对这一情况作详细讲解。

第三个阶段,就是菩萨、圣者的层次,大乘佛法的圣者,是已经超越了凡夫境界,证悟了一地以上的菩萨。

菩萨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完全不考虑自己。因为菩萨已经真实地证悟了空性,所以不会有太大的痛苦,即便有也不会退转,学习大乘佛法的积极性永远也不会受到损坏,只要对众生有利,任何事情都可以做。

以上所述,是第一个观察的内容。第一个观察告诉我们,停留在第一个阶段的人,可以回避许多事情,尽管对众生有利,还是可以不做。即使不做,也不会违犯大乘戒律。佛也允许在这个阶段保护自己,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比较重要。

(二)第二个观察,是观察利害轻重,也即观察对自己与众生损益的轻重大小。

1、如果一件事情直接或间接对众生有极大的利益,但对自己也有一些伤害,不过伤害不是很严重,不可能从此就不发菩提心、不学大乘佛法或者干脆不学佛了,无非是在身体、心理上,或者生活方面上受到一些伤害,既然利益大于损害,那么无论任何事情,理应选择去做。

我前面提到过一些原则性的选择,但此处是详细的剖析。

2、如果做一件事情,对众生有利,对自己有害,但是对众生的利益微不足道,而自己受到的伤害却非常严重,则可以考虑放弃。

那么,其中严重不严重的界限在哪里呢?虽然也可以考虑如果钱全部布施出去了,生活上会遇到一些困难等因素,但最关键的,是要看菩提心会不会受到伤害,学佛的积极性会不会受到影响,有没有因果取舍上的疑虑。如果这些有问题的话,就可以选择不做。

此时的保护自己,实际上就是保护众生。不像现在有些人所说的,“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句话虽然听起来很好,非常符合佛教的宗旨,但如果再深入分析一下,他们所谓的“保护动物”,其实就是先让他们多多繁殖,以后自己可以吃更多动物肉,用更多动物皮,或者让更多的动物来帮自己解决一些问题,这个说法的立足点,完全出于自私自利,丝毫没有利他心。

我看过一个纪录片,片名叫做《为什么不能吃它们?》。想必你们都看过了吧!在看了里面的有些内容以后,我感觉很失望!他们请了很多专家、学者来分析,怎么样保护动物,怎么样保护环境等等,说到最后有些人还是认为,吃动物是正大光明、天经地义的,只是吃法上应该人道一点。

还有一个纪录片,纪录了电视台邀请很多专家、学者,分析人应不应该吃野生动物的过程。我听出来的结论就是,除了野生动物之外,其他的动物吃不吃根本不需要讨论,吃是理所当然的。

此处所讲的,是真正的利他心,没有丝毫的自私动机,否则就不叫大乘佛法。符合大乘佛法的所有言行举止,都应从纯粹的利他心出发,无论通过哪种表达方式,只要有自私心的成分,就不能称为大乘佛法。

3、如果一件事情对众生的利益和对自己的伤害一样大,该怎么取舍呢?那就要看自己的境界了。

假如是停留在最底层境界的人,也可以考虑不做。即使不做,也不会犯菩萨戒,不但不会犯菩萨戒,而且也是一种很理性的选择,这很重要。

如果是停留在第二个阶段的人,则可以考虑做这件事情。尽管对众生的利益没有超过对自己的伤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却不会因此而退转,修学大乘的积极性也不会受到影响,所以有理由考虑以利益有情为重。

如果是第三阶段的登地菩萨,就根本不需要观察了,菩萨随时随地、面对任何事情,首先都是考虑众生,无须考虑自己,因为菩萨已经证悟了无我空性,对他来说,名利、钱财等等都是可有可无的过眼烟云,即使在名利、地位、身体等任何方面受到损害,菩萨也根本不会像凡夫那样受到很严重的伤害,根本不会妨碍他利益众生的事业。

(三)第三种观察,是观察生命的等次。

也许有人会问:佛教不是主张众生平等吗?尤其是,佛陀还提倡任何众生都不允许伤害,所有有情都要度化,那为什么要观察生命的等次呢?

当然,如果两个生命需要救助,而我们也有能力和条件营救两个生命,这种情况就不需要观察两个众生的生命等次了,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譬如说:在两个众生当中,我们只能救一个,又该如何选择呢?

再举个例子,假如有人在海上航行时,不幸掉落海中,而救生艇只能载两个人,却有七、八个人急需救援,如果此时救援的人是学大乘佛法的佛教徒,他是没有选择地随便救两个人,还是有选择地观察呢?佛告诉我们,此时还是需要有所取舍。如何取舍呢?就是观察生命的等次。

生命的等次以什么来区分呢?

1、在六道轮回中,当然人是高等的生命,除了人以外,旁生、饿鬼、地狱众生,都是低等的生命,从某种角度来说,天人、非天也是低等的生命。因为人有智慧可以修行,可以选择解脱道,如果能走上解脱道,自然可以自利利他,而其他道的任何一个生命,都不如人类,只能得过且过、随波逐流地完成自己的世间生活,无法自由地选择出世间的解脱道,更谈不上度化众生了,因此,佛陀便以此来区分生命的高等和低等。

从小乘佛教来说,无论是居士戒,还是出家人的戒,都有杀、盗、淫、妄、酒的禁忌。其中的杀生,指的就是杀人,只有杀人才会犯根本戒。

为什么杀人犯根本戒,杀动物不犯根本戒呢?在小乘戒律里面,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这说明,小乘佛法也认为生命有层次。

盗戒亦是这样,只有偷人的东西,才会犯根本戒,偷动物的东西不犯根本戒,其中也是这个原因。

当然,从生命本身来说,无论是人也好、动物也好,都最珍爱自己的生命,但是,对整个人类或者整个众生来说,某个生命的存在,对其他生命产生的影响和奉献却是不尽相同的。佛陀曾明确地说过,在整个宇宙生命界当中,如果人的因缘条件成熟了,不但可以解决自己的生老病死,还可以自利利他,可以引导其他生命解脱,因此,人生的机会非常非常难得,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与动物的生命价值有点不一样。

有人会问,佛教强调的众生平等,意义又是什么呢?众生平等是从众生自己的角度而言的——无论他的生命或是他的存在,对所有众生或者人类有没有贡献,他都会非常珍爱自己的生命,害怕失去自己的生命,就此而言,我们要尊重每一个生命,哪怕是蚂蚁、蚯蚓、飞蛾,都应平等相待,不能伤害任何一个众生,这就是佛教所特有的“众生平等观”。在这一点上,其他宗教并不这样认为。

佛陀出于全方位的考虑,确定了什么时候众生是平等的,什么时候众生是有等次之分的,分得相当清楚,不同的情况下,应该有所取舍。

这种区分方式,与生物进化论里面讲的“因为一些动物还没有来得及进化,人已经进化了,所以人类才是高等动物”的观点是完全不同的。很显然,其中高等、低等的界定,并不是根据进化的程度,而是看能不能自利利他。

2、如果需要营救的生命同样是人,也需要观察:对整个生命或人类社会有贡献的,是高等的生命;只能养活自己而没有任何奉献的,就是低等生命。

应该先救哪个人呢?当然要去救对众生有利益、有奉献的人了。

在学佛的人与不学佛的人之间,只能选择救一个人的话,救谁呢?可以肯定的说,要救学佛的人。当然,这不是因为学佛的人是我们的同伴才去救,佛早已证达了自他平等,不会有这种片面、偏私的看法。但是,得到人身是很难得的机会,而信仰佛教,走向解脱道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此时我们不救他,却救了不学佛的人,岂不是太可惜了?!对另外一个人来说,他只是出于本能地珍爱自己的生命,从未有过修行的境界,只是普通的人身而已,即便失去以后,还会有机会得到,虽然机会不多,但还是会有的。比较而言,修行的机会却稍纵即逝,因此还是要救学佛的人。

如果同样是两个学佛的人,又该如何选择呢?那就要看对方是修学大乘还是修学小乘的了。虽然学小乘的人跟普通人有着很大的差别,机会也非常难得,但与学大乘佛法的人比较而言,还是有着高低差异的。

学大乘佛法的人如果能继续活下去,能有继续修行的机会,他的修行会给许多人带来幸福、带来解脱,而学小乘的人即使修行成功,最高的境界也就是自己的解脱,对众生的解脱没有太大的利益,所以首先要选择学大乘的人。

3、笔记当中还说,无论做任何一件事,如果对畜生等一些低等生命有帮助、有利益,却对人类有伤害,这件事情做不做呢?佛说,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原则上不做,但假使从细节上考虑的话,就需要有一些前提条件和要求。

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事对高等众生有利益,却对低等生命有伤害,这件事情做不做呢?原则上可以选择做,但是要观察。譬如说:以我们的能力、条件,只能救一个众生,是不是肯定要救人而不救动物呢?这个不一定,需要通过观察来决定。如果被救者是个坏人,得救后对其他生命有着极大的伤害;而动物尽管对人类或其他生命没有什么贡献,却也不会破坏其他众生的生存、生活,可以说无利无害,那么,如果有机会的话,还是宁可选择救动物。虽然救人一命是很光彩的事情,但如果后果对人类和其他生命不利,就要放弃,所以,特殊情况一定要经过慎重观察而决定。

事实上,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确定营救对象的衡量标准,就是对整个生命或人类的贡献与伤害。

(四)第四个观察,是观察生命的数量。

无论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对一群人有利益,对另一群人有伤害,况且双方的条件是相同的——同样是人类,同样是学佛的,同样是学大乘或是学小乘的,或者都是不学佛的,而且在境界、贡献、层次上面也没有任何差别,这时,该如何取舍呢?应该观察生命的数量。

1、如果这件事对大部分人有利益,对小部分人有伤害,佛的意思,是要选择去做。

2、如果这件事对多数人有伤害,对少数人有利益的话,原则上不做,但要考虑前面讲的轻重情况。

比如说:假如通过这件事,可以让少数人得到很大的利益——解除了他们的巨大痛苦或是让他们走上解脱道等等,但是对多数人有伤害,不过伤害并不严重,只是让他们受到无足挂齿的一点影响,这种情况就一定要做。

在生命的档次选择上也是这样,要区分轻重缓急。譬如:如果今天有人想吃鱼,而市场上却只有一条鱼,我们是不是为了避免伤害那个高档生命,为了让他吃到鱼,而选择不买鱼放生呢?当然不是这样。

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能错误理解,虽然鱼和人的生命档次有所不同,但利害轻重却有着很大差别。如果今天让这个人吃下这条鱼,虽然暂时满足了他的口腹之欲,可是当下就会给这条可怜的众生带来极大的痛苦,这是直接的伤害;同时也间接地伤害了这个人——因为该恶业,此人来世必定会惨堕地狱,感受无量果报。

换言之,我们的放生活动也有两方面的意义:表面上看,是直接利益了这些动物;另一方面,也是间接地、逐渐地利益了更多的人。

比如说:我们买的一筐泥鳅有五十斤,这五十斤里面有多少条生命啊!如果我们不买,他们就会被卖到馆子里面,这样就会有许多人造作恶业:首先是乡下的捕捞人,然后是中间做买卖的鱼贩子,接下来是餐馆老板,还有所有的餐馆员工——包括厨师在内的所有在这个餐馆拿工资的人,最后是吃泥鳅的人,他们都同样具备了杀害这么多生命的罪过。可以想象,一条鱼或一条泥鳅的生命,前前后后涉及到那么多的人,如果我们从中间拦腰救下来的话,第一个,在田里捕捞的人虽然也有罪过,但没有卖给餐厅那么严重,而后面所有人的罪过都全部取消了,否则,上述一连串的人都会造业,假如造业又不懂得忏悔,肯定是要堕地狱的,所以,我们的放生能让众生得到直接和间接的双重利益。

总而言之,九种不同的观察应该完整地结合起来考虑,只有这样,才能无误地取舍,否则肯定会犯很多错误。

3、如果某件事利益与伤害的众生数量一样多,原则上还是要做,但在做的过程中,要想尽一切办法降低伤害的程度。利益众生的时候,需要有善巧方便,这就需要各位运用智慧了。

(五)第五个观察,是观察今生与来世的利益。

1、如果一件事情对今生来世都有利益,就应该去做。

2、如果一件事情不但对众生的今生没有利益,恐怕来世也从中得不到什么利益,则无论外表再怎么伟大,也理应放弃。

实际上,佛也一直反对形式化的东西,对众生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只是注重形式,则无论表面上仪式再隆重,显得再高尚,佛也并不赞叹。

3、如果一件事对今生有利益,对下一世却有伤害,该如何选择呢?应该选择放弃。因为,一旦做出违背因果的事情,今生也许会得到暂时的利益,然而,因果丝毫不爽,在来生因缘成熟之时,我们却要感受成千上万倍的果报,所以,要以下一世的利益为主。

比如说:假设我有一个仇人,要是不杀掉他,我肯定会被他杀死;而杀了他,我也许会多活几年,但下一世的果报就不可思议了,投生到地狱、饿鬼道的痛苦绝对是无法回避的,只能无奈地忍受,到时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和能力就很难说了,所以,在面临这种抉择的时候,我必须选择来世。

再比如:如果我今生穷困潦倒、一贫如洗,倘若偷到一、两万块钱,就能彻底解决目前的窘迫现状,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选择偷盗。因为,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挣到这笔钱,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我毕竟生活在人的世界中,总会有办法生存下去,但二者来生的果报就全然不同了,因此,比较今生与来世的利益,应该忽略今生而以下一世为重。

4、任何一件事,如果对今生有伤害,却对来世有帮助,就绝对可以做。

这个问题大家比较容易理解,刚才也讲过,如果因为饥不可耐而杀生吃肉,果报成熟之时,不仅是下一世,在将来的五百世当中,都要偿还血债——长久地感受地狱的难忍痛苦。所以,我们宁可选择使其今生受苦,即使今生会感到痛苦,然而,与下一世的痛苦相比较的话,也就微不足道了。

应该强调一点,笔记中主要讲的,是利益他众时候的选择,也即以观察对众生的利益与伤害为主。

笔记中继续说道,作为大乘行者,自从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以后,饶益众生就是今后唯一的工作,除了饶益众生以外,他没有其他该做的事情。佛给他布置的唯一功课,就是饶益众生。

饶益众生的方法各式各样,大概可以归纳为六度——六波罗蜜多。《入行论》中讲得非常透彻,在六度里面,包含了很多利益众生的方法。佛经云:六度当中的每一度,都分为三种,布施也不例外,有法布施、财布施和无畏布施三种。其中的法布施、无畏布施,又可以分为很多种,这些都是饶益众生的方法。

做任何一件事情,想真正具足六波罗蜜多,需要具备两个或三个条件:

第一个,是发菩提心。虽然基督教等一些外道也有布施、忍辱的修法,但是不具备发心;小乘佛法虽然不太强调布施,却十分强调忍辱,但他们的忍辱却不具备菩提心,因此也不算大乘的波罗蜜多。

第二个,是要证悟空性。做任何事,都应在证悟空性的前提下进行。比如:在布施的当下,最好能精通三轮体空,三轮清净,通达与布施有关的所有显相,都是如幻如梦的,如果能证悟这一点,才能纳入六度的范畴。

第三个,是要有回向,并且要是大乘的回向,也即回向成为成佛之因。回向的意思,就是把善根赠送给众生。在藏文里面,回向和赠送是一个词,实际上也是同一个意思。

有了这三个条件的话,修禅定可以变成禅定波罗蜜多,修忍辱可以变成忍辱波罗蜜多,其他以此类推。如果缺少了一个条件,就不能成为波罗蜜多。事实上,回向可以归纳在发心当中,有了发心也就是有了回向,因此,三个条件也可以算为两个。

弥勒菩萨的《经庄严论》,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论典,它囊括了所有大乘佛法的含义。在这部论典当中,又增加了一个条件。也就是说,需要四个条件,才能成为波罗蜜多。

哪一个条件呢?举例来说,如果有人需要经济上的帮助,一些普通人也会毫不犹豫地慷慨解囊,但是,在资助以后,其他的事情普通人就不会管了。大乘佛法就完全不同,它更注重目的性。大乘佛法认为,资助钱财解决众生生活上的问题,只是临时性的目标,而非最终的目标。我们最终唯一的目的,是通过布施让对方学习佛法,走解脱道,并最终证悟空性。必须要有这个结果,才算是布施波罗蜜多,因此,弥勒菩萨在《经庄严论》中强调了四个条件。在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前提下,布施、持戒等等才会成为波罗蜜多,否则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善行而已。

四个条件当中,通过努力,世俗菩提心是可以发起的;回向也没有多大问题;虽然通过布施等行为,不一定能最终让对方信佛、修法,但可以将其作为一个努力的方向;唯有证悟空性的境界,恐怕比较困难。不过,我们可以争取达到最低的限度。比如说:在布施钱财以后,可以静下来思维一下三轮体空:运用中观的逻辑,从施者、受者、所施物三个方面去观察、推理,最终理解到这三者都是空性,都是造作心的显现,如同梦境一般没有任何实质。能够做到这样的话,四个条件我们基本上就具备了。从今以后,无论放生也好,念经也好,都应该尽量努力地具足这四个条件。

本来我们有着很多饶益众生的机会,但往往却因没有重视而错过了;即使没有错过,也会因为缺少了一些条件,而不能成为波罗蜜多或成佛之因。

波罗蜜多跟成佛之因其实是一回事,都是指到达彼岸。此岸是指整个轮回,乃至菩萨十地以下,都叫此岸,佛的果位才能称为彼岸。

不过我觉得,从理论上认识这四个条件,大家都可以做到,事实上,大家所缺少的,是实际的修持。我以前讲的菩提心修法,就有广的、略的等一个完备的系列;《入菩萨行论》,更是最完整的一套大乘见解与修法。从闻思的角度而言,学习了《入行论》,已经相当充足了,如果学了《入行论》还没有菩提心,就再没有什么更好的可以学的了。

你们可以自己观察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菩提心,可能很多人还没有生起,更遑论证悟空性的境界了,它本身就不是容易的事情,比菩提心还要难得多,从文字上理解空性相对要容易些,中观论典中的论证、推理方法都非常丰富,讲得很透彻,但真正证悟空性却很难,如同做任何事情都要具备这四个条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样。因此,讲解、闻思都不是最重要,修才是最重要的。当然,修要从闻思而起,不闻不思修什么,但是,如果不修的话,闻思又有多大的意义呢?所以,今后我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好好修行!

(六)第六个观察,是观察戒律和十不善。

犯戒和十不善的罪过,就是与持戒和十善相反的行为。比如:在受了不杀生戒以后,心相续中就有了不杀生的戒体。倘若再去杀生,就既是犯戒又是行持了十不善之一;反之,假如坚持不杀生,则既是行善,又是持戒,此时的行善与持戒是一体的;而对未受过不杀生戒的人来说,如果不杀生,也仅仅是不造罪,而不能说是持戒。

在饶益众生之时,如果自己的戒律与十不善发生冲突——如果选择饶益众生,就不能守戒;或者是如果选择饶益众生,就必须做十不善之一,届时,应该如何取舍呢?

小乘佛法强调,无论何时、何地、做任何事,都不能杀、盗、淫、妄,甚至念头一起,本质上就是罪业了,所以,小乘佛教永远都不开许做杀、盗、淫、妄这十种不善业。

大乘佛教却与此不同,在某些真正能利益有情的特殊情况下,大乘佛教可以开许作十不善当中的七不善( 七不善:包括三个身造的罪业——杀、盗、淫,和四个语造的罪业——妄语、绮语、两舌、恶口。)。

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开许呢?必须具备三个或两个条件:

第一、是绝对没有丝毫的自私心。掺杂了自私目的的杀盗淫妄,就属于十不善,也是永远不被开许的;

第二、非但没有自私心,而且对对方有着极其强烈的慈悲心。

第三、造作者的境界一定要超过普通的初学者。

一定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才开许作一些表面的不善业。否则,假使是在贪心、嗔心,或者愚痴无明的支配下造作杀、盗、淫、妄,就与世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差别,实质上就是罪业,这样作对众生不会有任何利益,大乘佛法亦不会开许。

总之,只要具有强烈的慈悲心,没有丝毫的自私心,至于有没有其他条件,已经不重要了。

释迦牟尼佛在还没有成佛之前的因地时,曾多次有过这样的抉择,佛经里有很多这种公案,其中有个公案是这样讲的:一次,有五百个商人去远洋取宝,满载而归的路上,其中一个人企图私下将其他人都杀掉,然后自己独吞珍宝。他们的船长在得知此事之后想到:这些人虽然表面上看来都是在家商人,实际上却是发了菩提心的菩萨,如果杀害了他们,首先,被杀的每一个人都会面临很大的痛苦,而更严重的,是杀人者必将堕入地狱……再三斟酌之后,船长最后决定:如果杀掉那个人,虽然我自己将独自承担惨堕地狱的后果,却可以在救护几百个菩萨的同时,也保证了此人不堕地狱。于是,他当机立断地杀了那个人……事实的结果是,他不但没有堕落,反而圆满了多劫的福德资粮。这是一个非常出名的公案,大家应该都知道。

当然,佛经当中还有许许多多类似的记载,通过这些公案,我们可以了解到:大乘教义认为,为了让众生免堕地狱而情愿牺牲自己去杀人的情况,就不是罪业。无论是杀人还是偷盗等等,都要看当事人的动机。

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很富裕,却既舍不得布施又舍不得供养,实际上他的钱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利益。而与此同时,又有很多人正饥寒交迫,面临着濒临饿死的困境,此时,作为一个菩萨,他可不可以去偷这个富翁的钱,然后布施给贫困的人呢?

大乘佛法不但允许,而且认为菩萨就应该这样做。虽然为了贫穷的人去偷盗,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个人是抢劫犯、小偷之类的坏人,他的名声会受到损害,甚至还会为此而堕入恶趣,但考虑到众生的利益而去偷盗,就不仅不会造罪,而且还是应该鼓励的事情。

在十不善当中,除了七不善以外,三种“意”造的罪,有没有开许的时候呢?

大乘佛经中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不允许,只允许身、语造作的罪业;另一种说法认为,不但是身、语造作的,就算是意造的罪业,只要是建立在没有自私心的慈心和悲心的基础之上,就不仅开许而且是应该做的。其实,这只是两种不同的说法而已,实际上是一样的,并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主张不开许意业的意思是说,假如是真正标准的意造罪业,那就很严重,对众生不会有利益;而主张开许意造罪业的说法是指,虽然表面上允许意造的罪业,而实际上却不是真正标准的意造罪业。很显然,真正标准的意造罪业,是永远也不会开许的。

有个关键之处必须引起注意,那就是,虽然某件事当下会对某种众生有利,但如果事情的结果会出现下述问题,就不能作。第一、引起很多社会争论;第二、僧众内部出现很多矛盾。佛陀非常强调僧众的团结,所以,虽然某些人能得到一定的利益,但如果有这方面的负面作用,还是不能做;第三,引发很多众生的不理解,并为此而退失信心,甚至对佛法或是修行人产生很大邪见,就只有放弃不做;第四、如果是初学者,也不能做。因为初学者虽然动机不错,却没有修行境界,遇到一点点痛苦或不顺,在自利与利他之间,还是会选择自利,因此不适合做这类事情。初学者应该像前面讲的一样,把自己当作一棵药苗来保护,在这个基础上好好修行,这样在不久的将来,才可以利益更多的众生。不然的话,就很有可能退失道心。无论是显宗、密宗,都鼓励初学者老老实实地持戒、修行等等,如果现在就自不量力地去做杀盗淫妄等十不善,就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密宗也不推崇甚至反对初学者去修一些深奥的修法,或者行持一些禁忌的行为。为了利益众生而不顾及自己的前程,不考虑现世的名声、地位,后世的因缘果报等等,虽然是很伟大的行为,但在这个伟大的行为背后,有可能会出现不伟大的结果,因此,佛陀认为,初学者不要去做这些事情,应像小乘佛教所要求的一样,以不杀、不盗、不妄等等为原则。

(七)第七个观察,是观察布施的利害。

这个观察是专门针对布施的,可以从财布施、身体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四个方面来讲:

1、财布施

可以分为三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当遇到真正需要帮助的穷人向自己索取钱财时,自己拿出五块、十块钱,也不会对自己构成什么伤害,对自己的闻、思、修也没有影响,此时,应该毫不犹豫地布施。布施之后,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如果有能力、有办法,条件也比较成熟,就要想方设法让对方学佛行善,相信因果;

第二个选择,如果布施行为一方面会对自己的身体、生命或者闻、思、修等形成违缘,另一方面对这个穷人的利益也不是很大,那给不给呢?原则上可以不给。当然,假如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布施一点点,然后让他到别处去向某某人要。

比如说:一个山上的修行者,本来就没有多少粮食,又遇到有人索要,假设把仅有的一点粮食布施出去,自己就只能下山去化缘,那样会对闻思修造成违缘;或者布施以后,再也化不到缘等等,当然,这种情况很少见,如果有,也可以选择不布施,这是从自己的角度来讲的;从他人的角度来说,虽然给他布施了一点东西,但对他来说,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利益,这样就可以选择放弃。

第三个选择,虽然布施的行为对众生有利,但却对布施者自己有着同样的伤害,该如何取舍呢?面对这种情况,应当将物品一分为二,一半自己留下来,一半做布施。

财布施是佛陀针对在家人而言的,佛陀要求出家人主要以法布施为主,财布施可以不做。

2、身体的布施

在《百业经》、《贤愚经》等大乘经典中,有很多这样的故事,释迦牟尼佛当年未成道时,也遇到了很多索要身体的人。如果发生此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取舍呢?

位于资粮道与加行道的凡夫菩萨,直接或真实地把身体布施出去的时机还不成熟,此时布施身体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反而会对自己的修行造成违缘,所以,佛陀不会要求凡夫真实地布施身体,但凡夫可以在内心做身体布施。

五加行里有一种古萨里修法,就是通过观想、回向,而把自己的身体上供下施;另外,也可以通过发愿来布施身体:尽管我今天还没有真正达到布施身体的境界,还不具备这样的勇气,但是,我愿意不久的将来能有能力将自己的身体布施给众生。譬如:如果有一天世上出现了严重的流行性瘟疫,只有一种特殊动物的肉才能治愈此病,否则全世界多数人都会死掉,愿我在当时能够成为这个动物,以我的身体、血肉遣除众生的痛苦,治愈众生的疾病!每天都要这样发愿,这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假如慈悲心非常强烈,也有凡夫为了众生布施身体且不后悔的先例,我在讲《修心七要》的时候,也提到过一位上师的事迹,他虽然是一个凡夫,却无私地布施了肉体,最后在梦中见到了观音菩萨,自己的痛苦也无余遣除。不过,这只是特殊情况,在通常情况下,佛不会赞成没有证悟一地的凡夫去布施身体,我们目前只需通过发愿来做身体布施。

我们都是没有证悟一地的凡夫,自然不用担忧身体布施的困难,因为还没有轮到我们,仅仅在内心轻轻松松地发个愿就可以了。

3、法布施

虽然佛在经典中说过,法布施胜过任何其他的布施,因为法布施能够解决众生生老病死的大问题,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观察法布施的利害关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有四个选择,每一个选择都要观待自他两个条件。

(1)必须时机成熟。什么叫时机成熟呢?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行持法布施应对自己的禅定、修行没有损坏;第二个条件,如果遇到根机比较成熟的求法者,我们称其为法器,就一定要尽力做法布施,而且越多越好。当然,根机成熟有高低不同的层次,至少要非常愿意听这个法,并且对法充满信心,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2)对自己的禅定、修行只有一点损失,但却有根机比较成熟的求法者,就应该做法布施。

(3)讲经说法对自己的禅定有一定的损失,也没有根机比较成熟的求法者,就不做法布施。譬如一个人正在闭关修行,出来讲法会对他的禅定有一定的损害和影响,佛也不赞叹此时做法布施。修行者在闭关专修禅定的时候,不要说世间的事情,就算出世间方面的讲经、说法、磕头等任何其他事情,都会变成禅定的违缘,所以都不能做,而必须专心专意修持。可以设想,如果法布施变成了修行的违缘,第一个条件就不具备了;假使听法的人中虽然有人在听,却没有一个真正对佛法有兴趣或者是希求解脱的人,就算讲了法对他们也没有多大利益,第二个条件也不具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绝不能做法布施。

(4)虽然讲经说法对自己的禅定没有影响,但是第二个条件却不具备,也就是听者虽然在听,却不但对佛法没有兴致,没有信心,反而会在听法以后制造各种各样的违缘,甚至故意无中生有地找寻这个法或者某个论典的缺点,以达到观过诽谤的动机,虽然佛法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缺陷与漏洞,但此时我们也应选择不做法布施。

更重要的,是虽然自己不懂佛法,却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懂装懂地讲法,这非但不是法布施,对自他没有利益,反而有非常严重的过失;假如自己有能力讲法,却因为对法有吝啬心,不希望别人了解修法的窍诀而不愿意讲,也有很大的过失;或尽管没有如此罪恶的动机,却因为懒惰而随随便便不讲,错过了许多讲法机会,也有很大过失。

如果在自他两方面条件都具备,且杜绝了上述过失的情况下做法布施,其功德是无量无边的。

4、无畏布施

无畏布施范围比较广,不仅仅是放生。大乘修行人如果有能力做无畏布施,应该毫不犹豫、尽己所能。

首先,如果无畏布施对自己和其他众生没有造成伤害,即使自己能力很小,仍然要尽力去作可怜众生的怙主!

如果作无畏布施,自己会受到伤害,虽然原则上可以选择不做,但也要观察利害轻重:虽然自己有能力做无畏布施,但对众生没有太大的利益,而对自己却有很大伤害,也可以不做;如果对众生有很大利益,即使自己受到一些伤害,也一定要做;如果自己的伤害和众生的利益轻重同等,大乘修行人还是要义不容辞地去做。

(八)第八个观察,是观察众生的根机。

众生的根机千差万别、不可思议,但归纳起来,有八种不同的根机:第一种,对下一世的解脱或者人天福报没有任何兴趣。如今社会上有许多这种人,他们只管眼前的现实生活,除此之外从不希求解脱,也不希求下世的人天福报,小乘佛教称这种人为断根人,大乘佛教不认为其为彻底断根的人,而只是临时断根的人——临时阻断了解脱的种子,临时断绝了慧根与福根;第二种,虽然不希求解脱,但是希求人天福报;第三种,希求声闻的自我解脱果位;第四种,希求缘觉的自我解脱果位;第五种,希求菩萨道;第六种,希求大乘密宗法门;第七种,希求无上大圆满诀窍或类似于无上大圆满的教言;第八种,无定根机,就是根机不确定,遇到大乘的善知识,就可能成为大乘修行人,遇到小乘善知识,也可能趋向小乘的人。

其中除了第一个断根人和第八个不定根机的人以外,对其他的人,都应因材施教,对大乘根机人传授大乘佛法,对小乘根机人传讲小乘佛法,千万不能混乱、不能强迫。

比如说:我们不能勉强那些对大乘佛法没有兴趣,一心一意修小乘佛法的人去学大乘佛法,如果很勉强、很无可奈何地被迫学习,最终还是有可能会退转,因此佛认为,众生属于哪一种根机,就修哪一种法,不合适的法不能强加于人。

从原则上来讲,只允许向上引导,不允许往下引导。换句话说,在自愿不勉强的情况下,如果其他条件都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向小乘根机的众生介绍大乘佛法的特点,诸如菩提心的功德等等,令其趣入大乘,但绝对不允许劝导修大乘佛法的人转趣小乘;对于不定根机的人,一定要讲大乘佛法,因为对方可能会因此转变,进而修学大乘佛法。一般而言,对断根人讲经说法暂时没有用处,大乘显宗所采用的办法,就是为他们发愿、回向——愿我将来有机会度化他们、利益他们,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九)第九个观察,是观察自己闻思修的增长或减少。

这是九观察中最重要的一条,可分为三个选择。

1、不管是直接或间接饶益众生之事,虽然当下对众生有一定利益,但如果对自己的闻思修会带来很大违缘,则任何事情都可以暂时不做。

我前面讲过的几个观察,基本上都强调过初学者要保护自己,原因就是,作为一名大乘修行人,其所有的闻思修,都是为了度化众生,如果闻思修三方面不受到任何违缘,自己能如理如法地修行,则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利益更多的众生。如今自己不仅不具备饶益众生的能力,在此过程中,自己还会受到一些伤害,虽然饶益众生的发心纯正,但一遇到挫折,闻思修就会受到影响,那样损失就相当大了。

在面临上述抉择的时候,虽然暂时选择逃避,会对众生带来一些损失,但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自己的精进修行,自己有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当中就会成就,就会具有相当大的饶益众生的能力,到那时,以成熟的因缘,可以利益无量无边的众生,虽然时间上晚了一点,但也是值得的。如果现在就急于去利益众生,不仅当下不会成功,即便将来也难以成办饶益众生的大利,因此,观察轻重十分关键。

2、如果某件事对众生有一定利益,同时对自己的闻思修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则任何事情都要尽心尽力去做。

当然,普通凡夫利益众生,肯定不会像佛陀传法一般,当下会让成百上千的人受益——有人发心了,有人登地了,有人证悟阿罗汉果位了等等,但如果仍有很多众生受到不同层次的利益,就一定要去做。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观察二者的轻重:如果对自己的闻思修有一些影响,但是却能让众生得到较大的利益,还是应该选择去做;如果自己的闻思修受到比较严重的伤害,而众生的利益并不大,则可以选择暂时放弃,暂时回避,但并不是彻底放弃,而应发愿:当自己各方面条件成熟之时,一定要饶益众生!

3、如果某件事对自己的闻思修行所造成的伤害,与对众生的利益是同等的,就应该牺牲自己的闻思修,去做饶益众生之事。

三、结语

虽然在九种观察里面,没有讲到十分具体的事例,不过,你们以后就可以依此判别,哪些事情可做,哪些事情不可做;什么事情不做有罪过,什么事情做了有罪过,自己按照上述要求去掂量,就一清二楚了。即使遇到这里没有明显提到的问题,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自己去分析、观察,一般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

发了菩提心以后,大乘佛子的唯一工作,就是饶益众生。作为初发心者,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也不会有神通,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因为没有神通,就不做饶益众生的事情,或因为不知道事情的结果好不好,就干脆放弃不做。除非是不想饶益众生的人,其他大乘行人都非常需要懂得这些方法,通过学习九种观察方法,以后在面临具体问题的时候,就知道该如何处理了。这篇文章的文字很简单,大家应该再三复习,以便用于实际。当然,如果没有条件直接饶益众生,只是在内心发愿、回向,也属于饶益众生,这些谁都可以做到。

人身难得,遇到佛法非常难得,遇到大乘佛法就更是难上加难了。菩提心的修法年复一年,前前后后已经讲了四、五种了,但实际上有没有菩提心,大家自己心里最清楚。

我曾经讲过,没有菩提心,就不要急着去修其他的法,应该扎扎实实地把菩提心和出离心基础打好,之后再考虑修其他的法。菩萨戒也不例外,当你们有了不造作的世俗菩提心之后,才可以考虑受持菩萨戒,在这之前,即使受了,也得不到菩萨戒戒体。当世俗菩提心修好以后,才可以考虑胜义菩提心的一些修法。

我个人认为,天天讲课未必是件好事。如果大家不修行,天天讲法反而会有副作用。也许有人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在七、八年或五、六年前,大家刚刚踏入佛门,连佛教常识都不懂的时候,内心对佛法忠心耿耿,对三宝也是非常虔诚,对因果也是深信不疑,然而到了今天,虽然不能说不信佛法,但信心、发心等各方面却没有进步,这种情况在家人中有,出家人中也有。

原因是什么呢?很简单,因为听得太多却没有实际修法。该怎么办呢?唯一拯救的方法,就是实际修持。按理说,在听了一节课以后,修一、两个月,或者半年、一年,接着再讲下一节课,只能这样。否则不会有什么进步。

虽然现在学佛的人一年比一年多,然而系统而完整地学习的人却很少。目前很多学藏传佛教的人,不是搞火供就是搞会供,再不然就是灌顶,除此之外基本上没有真正地闻思修行。当然,能够真正做到标准的火供、会供,是相当好的,但是,相当如理如法的火供、会供是很少见的。可以想象,连普通佛教常识都不懂的人去做火供、会供,能做到标准如法吗?标准的火供、会供,最起码都需要比较不错的生起次第,如果连生起次第都不懂,做火供、会供的意义不会太大,仅仅有一些积资净罪的功德罢了。总之,如果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许多人只能盲修瞎练。

汉地的讲经说法十分欠缺,不要说在家人,连出家人都很少闻法;佛教徒也不像基督徒那样经常聚会,交流的机会也很少,鉴于这种情况,我目前暂时不会间断讲法,不过还是要视情况而定。无论如何,我们所有的注意力都应该集中在菩提心上面,其他的如生起次第、圆满次第、大圆满对我们还太早了,假如有机会闻思是可以的,修持也可以,不过很难有什么修行结果,如果出离心和菩提心都具备之后,什么修法都容易成功。这个很重要,大家一定要记住!

慧灯之光08–饶益有情戒

一、总义

很多学大乘佛法的人,会去学《入菩萨行论》。《入菩萨行论》是所有大乘关于菩提心的论典当中,最殊胜、最有价值而且最完整的一部论典。学完以后,基本上关于菩提心的修法、菩萨戒等相关知识都懂得了。在《普贤上师言教》等许多大乘论典当中,也介绍了菩提心的修法。但如果没有实修菩提心,则即使把《入行论》等论典从头到尾全部背下来,菩提心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所起的作用还是微乎其微。

菩提心有两种: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还没有真正的行动,只是有一种心愿:为了度化一切众生,我一定要成佛,叫愿菩提心;有了愿菩提心以后,就可以称为菩萨了。

因为每个人慈悲心的力度都不一样,所以愿菩提心也有三种不同的层次:

第一,最殊胜的发心,是牧童似的菩提心

牧童一般会让牛羊走在前面,自己则跟在牛羊后面。此种发心的人大悲心非常强烈,根本不关心自己成不成佛,一心一意想让轮回中的一切众生成佛。发誓当所有众生成佛以后,自己才成佛。虽然自己留在后面不成佛,也不一定有缘度化轮回众生,但在强烈的大悲心生起以后,会生起这种殊胜的心愿——众生没有成佛之前,自己不成佛。

当然,这种心愿其实并不会实现。就像释迦牟尼佛当年也发心:只要轮回当中有一个众生存在,我就不成佛,而要竭力去度化未成佛的众生。但释迦牟尼佛却提前成佛了,并利益了更多的众生。因为殊胜大悲心的力度很强,所以会让他快速成佛。这是自然规律,就算他不想成佛也没有办法,因为成佛的因缘已经成熟了。

第二,船夫似的菩提心

开船的船夫,最后会与乘客一起到达彼岸。同样,有些人会发愿:我既不愿意走到众生前面,也不留到众生后面,我要与所有众生一起成佛。

这个愿望也不可能实现,因为轮回当中的众生无边无际,无论怎样去度,永远都有未度的众生存在。佛菩萨每一瞬间都在度化无量众生,仍然无法度完所有众生。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迎难而上,发誓度尽天边无际的众生,即使能力有限,也尽力而为,能度多少度多少,总有众生被我们度化,这也证明了菩萨心愿的不可思议、广大无比。

第三,国王似的菩提心

就像国王是自己先拥有王权之后,再利用手中的权势去帮助、护持民众一样,这种菩萨是发愿自己先成佛,然后再去度化所有众生,这个愿望是可以实现的。

这三种不同的菩提心,都不是发心度一部分众生,也不是发心能度多少就度多少,而是度尽所有众生。这样的决心和勇气,来自于大悲心。

无论是在家人、出家人、富人、穷人、有地位的人、没有地位的人,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种菩提心,从此就可以称为菩萨。我们不能认为,菩萨是神仙,或是念经念得多与受戒纤尘不染的人,只要有了上述菩提心,就是菩萨。

我们一定要争取即生证悟,实在不能即生证悟,至少也要修成出离心和菩提心,这样就有了非常好的基础。如果当了一辈子的佛教徒,却连出离心与菩提心都没有,那这一生就算是白活了。

菩萨戒与居士戒和出家戒等小乘佛教的别解脱戒不一样。小乘戒受持的时间,是尽形寿——从守戒之日到今生死亡之间,而不是生生世世。一旦死亡,戒体就自动消失;菩萨戒则是从受戒之日乃至成佛之间,即使死亡,菩萨戒也不会消失。依靠菩萨戒的引发力,下辈子就有可能会投生到有大乘佛法的地方,并找到具德的大乘善知识。即使没有找到善知识或大乘佛法,菩萨戒也会发挥作用,让具戒者自然而然就具备大悲心与菩提心。

关于这一点,过去也有很多公案。有些学小乘佛教的修行人,虽然他所处的环境,是小乘佛教的环境;传法的上师,是宣讲小乘佛教的上师;接触的道友,也是修持小乘佛教的。但这种人却具有与生具来的慈悲心与菩提心。如果我们即生好好修持菩提心,以后的生生世世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过去的上师们说过:我们虽然在这一生当中没有修出真实无伪的标准菩提心,只有造作的相似菩提心。即便如此,我们下一世也能度化像整个世界的人这么多的众生,这就是菩提心的力量。

菩提心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所以藏地有些大乘上师,会在一生当中宣讲几百次《入行论》。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菩提心是万能的。从消除罪障的角度来说,在菩提心生起的一瞬间,我们从无始以来所造的五无间罪等罄竹难书的罪业,都有可能连根拔除。就算没有彻底消灭罪业,也不会让我们堕地狱太久,蒙受不可堪忍的痛苦;从积累资粮的角度来说,只要菩提心一生起,就能积攒无量的资粮。正如《入中论》所说:“声闻中佛能王生,诸佛复从菩萨生,大悲心与无二慧,菩提心是佛子因。”如果没有菩提心,世上不会有任何一尊佛。只有发了菩提心,才能最终成佛。即使是八地菩萨,如果没有菩提心,就会永远安住于禅定状态而出不来,这样也不能成佛。因为八地菩萨断除了所有的我执,他的禅定境界非常寂静,没有任何障碍,他一进入禅定状态,如果没有菩提心,八地菩萨的修行就会从此间断,再不能往上发展。即便是成佛以后,假使佛没有菩提心,则佛陀度化众生的事业也会间断,就像阿罗汉一样,证悟了空性,断除了贪嗔痴我慢,却不会度众生,所以菩提心与菩萨戒非常重要。

戒律要保持清净,也只能依靠菩提心。阿底峡尊者的一位弟子曾问阿底峡尊者:该怎样清净戒律?阿底峡回答说:有菩提心就能清净戒律。我们都是修学大乘佛法的人,修学大乘佛法,一定要修学菩提心;真正修起了菩提心以后,就应该受菩萨戒,而且不能犯菩萨戒。

菩萨戒有三种: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

摄律仪戒中,包含了居士五戒,出家人的沙弥(尼)戒、比丘(尼)戒,以及按照龙树菩萨仪轨所讲的十八条或二十条根本戒,或无着菩萨所讲的四条根本戒(详见《慧灯之光》之《菩萨戒》)。大乘佛教、小乘佛教与世间法,以发心来判断。有菩提心的人去受别解脱戒,则别解脱戒也会成为菩萨戒。如果没有菩提心,只有出离心,则其受的别解脱戒就是小乘的戒;如果连出离心都没有,只是为了享受人天福报而去受戒,则只能称为人天佛法。

二、正义

此处要介绍的,是饶益有情戒,也即利益众生的戒。

饶益有情戒有十一条,发了菩提心的人如果有能力去做这十一条,却故意不去做,就会犯戒,只是罪过没有违反十八条或二十条根本戒那么严重,但也会犯一个细微的戒。

(一)帮助众生

有两种需要帮助的对象:

第一,需要帮助工作的。凡是比较有意义的事情,菩萨就应该去帮助。有意义与没有意义的界限是:间接或直接对众生有害,或者是对众生没有利益的事情,都叫做无利、没有意义;间接或直接对众生有利的事情,都叫做有意义。

第二,需要帮助救苦的。帮助病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等,比如看到众生生病了,就去买药给对方吃,或带对方去看病,去医院当义工照顾病人;看到动物生病了,如果有能力,就把动物送到兽医院治病等等。在这些方面,有些基督教徒做得非常好。

虽然一个普通人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但若能以伟大的菩提心作为基础,点点滴滴做一些事情,也能成为大乘利众之沧海一粟。

但是,帮助众生不能以闻思修作为代价。如果放弃闻思修,去帮助众生做一些不是很重要的事情。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在帮助众生,是在做一件好事,但是实际上却放弃了更重要的利生之事,从长远来看,这是得不偿失,对众生没有太大帮助。其实,真正发了菩提心的人的闻思修,就是利益众生。

但是,除了闻思修行的时间以外,如果还有时间去帮助他众,却因为懒惰而不去帮助他人,就会犯戒。

人类从有史以来到现在,任何一种文化与思想体系当中,都没有产生和出现过菩提心这样博大精深的伟大思想。在大乘佛法里,行为的伟大与否,好坏之别,是以利益众生为分水岭,对众生越有利,就越伟大。

(二)教化众生

教化众生,也即教给众生各种方法。具体有两种:1,是教授出世间的方法。比如闻思的方法、修出离心和菩提心的方法、修禅定和证悟空性的方法等等;2,是世间的生活和工作方面的方法。比如说,假如有人在做一些对众生没有什么伤害的生意时,经常出问题,搞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如果我们很清楚他的问题出在哪里,也有能力帮助,就要给他出主意,并设法帮助他。如果把别人的困难不当一回事,不愿施以援手,就会犯戒。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与我们当初发的菩提心有一点冲突了。

(三)报恩

世间人也会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凡是对自己有恩的众生,都应该报恩。报恩有两种:一种是对不求回报的对境报恩;一种是对希望得到回报的对象报恩。在菩提心基础上的报恩,与世俗伦理道德中讲的报恩有所不同:世间的报恩,多数是带有礼尚往来,我敬你一尺、你回我一丈的想法,或认为某人对自己好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不需要自己报恩等想法;菩提心所摄持的报恩,是不求回报的,而且无论对方是否要求回报,都一视同仁、知恩报恩。

本来众生都曾经是自己的母亲,对自己恩重如山,所以我们理应对一切众生发菩提心。哪怕众生的微小恩德,也要尽力报答。若能养成这样的习惯,对我们菩提心的成长会很有帮助。

(四)救灾

灾难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灾难。在发生地震、水灾、干旱等各种灾害时,大乘佛教徒应该带头去救灾。作为佛教徒,在大灾大难来临的时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情理所在。能去灾区直接救援就决不推辞,即使不能去现场,也可以通过捐款等各种方式来帮助受灾众生。大乘佛法一直都在强调利益众生,如果仅说不做,那就是虚伪。5.12 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就有很多开出租车的佛教徒带头动员其他出租司机去为灾民免费提供服务等等,这就是大乘精神的具体体现。

但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佛教徒也应该重视自己的修行,具有一定能力的时候,再去度化众生、帮助众生,则利益众生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也是很有效的途径。

打一个比方,假如东门着火了,井水在西门,自己又在城中心。若要救火,就必须先赶往西门去打水。如果慌不择路,两手空空地去往东门,虽然似乎是在赶往火灾现场救急,但实际上根本起不到作用。而看似南辕北辙的前往西门,才真正是明智之举。帮助众生,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条件与工具。

(五)消除精神痛苦

精神痛苦指失去亲人、失去财产、失恋、失业等引起的焦虑、抑郁症等各种精神病,现代人非常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在这个问题上,佛教将来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大乘佛教徒在遇到精神病患者的时候,应该去帮助他们。

一些佛教徒告诉我:汶川地震的时候,他们在与心理医生联手,前往灾区做心理咨询期间,佛教徒白天工作,晚上回到驻地,便忙里偷闲地念经、修菩提心,一直都做得很顺利。但时间稍长以后,同行的有些心理学家却连自己的心理都出问题了。因为假如没有修行,经常接触痛苦不堪、心理不健全的人,自己不但容易受到严重影响,在遣除他人的精神负担方面,也收效甚微。最能解决问题的,是训练有素的佛教徒。一方面因为菩提心有很大的加持力,另外,在大乘佛法里,也有很多真正能解决心理疾苦的方法。这样就能有效地帮助对方缓解各种精神上的痛苦。所以,佛教徒,尤其是学大乘佛法的人,应该带头去消弭众生的心理重负。

(六)扶贫

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尽量去帮助那些穷困潦倒、一贫如洗的人。这也是六波罗密多当中的布施度。金钱的价值,是解决贫穷的痛苦。而舍不得用,舍不得给的金钱,等于不存在。有机会帮助穷人。是很荣幸的。

假如知道对方是职业乞丐,也知道给他的钱是用来赌博等等,为了对方断除恶习,也可以暂时不给。但如果不能确定对方会用钱来造恶业,就可以给。不管是职业乞丐或真正的乞丐,给对方一块钱或几块钱,他会高兴的。菩萨需要的,就是让众生高兴,这就够了。

(七)给予依处

如果有人想依止自己,来求学或寻求帮助,而且是诚心的,就应该允许对方依靠、依止,但不能有任何自私心。依止以后,一定要给他创造学习和修行的条件,也要想法为对方解决生活问题。如果不能做到,则不让对方依止也可以。

(八)随顺众生

如果有人为了表示好感,而诚心诚意地送给自己一点吃的、喝的等小心意,或因为喜欢和自己在一起,而邀约自己,在没有什么不便或不会对对方不利的情况下,就应该随顺对方,接受对方的好意,经常与对方保持来往,吃吃饭、聊聊天。并通过这种方法,让对方行菩萨道、走解脱路。

大乘佛教徒在随顺众生的过程中,若发现因自己的言行举止而给对方造成痛苦或不开心时候,应如此观察:以此痛苦或不开心能否令此人改邪归正或断恶行善,如果不能,就应随顺众生,而不能使其痛苦;若能令其改邪归正或断恶行善,就不能随顺众生,因为这样才能最终利益对方。如果发现,自己随顺众生的行为,虽然能让对方暂时幸福开心,但最终却于其有害的话,也不能随顺。以此类推,就能知道随顺与不随顺的尺度。

现在很多学佛的人就不懂得随顺,因为自己吃素,就要求全家都必须吃素,所以经常在家里闹出矛盾,搞得全家都不愉快。其实,我们也可以随顺家人,吃三净肉或肉边菜,然后逐渐地引导对方取舍因果。但不能为了随顺家人,就去杀鸡、杀鱼、吃海鲜,这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以不能让步。从大乘佛法的角度来讲,诸如性质恶劣的杀、盗、淫、妄、酒等行为,会对众生构成极大伤害,就不能毫无原则地随顺。除了这类事情以外,还是尽力随缘。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随顺众生是不对的。

佛教要与时具进,佛教徒也应该融入社会主流,把修行与工作,学佛与家庭的关系调整协调好,不要搞得冲突四起,这样佛教才能有发展空间。我们不能因为学佛,就与社会格格不入,这样就没人敢学佛了。虽然从菩提心当中产生的一些行为会显得与众不同,但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我们的外表应该跟大家一样。

(九)赞叹入正道者的功德

看到别人有信心、布施、戒定慧和闻思修等功德的时候,要赞叹和鼓励,以令对方高兴、精进。当然,如果赞叹会导致对方产生傲慢等不良情绪,就可以不赞叹。

凡夫的性格或习气,就是喜欢讲自己的功德,而不喜欢讲别人的功德。即使明明看到了,都避而不谈。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提倡,要学会赞叹、宣扬别人的功德,隐藏、淡化自己的功德。

(十)挽救入邪道者

在众生造恶业的时候,应该想办法挽救对方,令对方转变。在保证自己没有自私和嗔恨心的情况下,以慈悲心可以根据犯罪的轻重适当地予以批评或惩罚,但前提是为了对方好,哪怕仅有一点自私,所谓的批评与惩罚就会成为罪业,所以不允许。

如果见到别人造恶,却不愿得罪人,充当好好先生,让对方继续干坏事,就是放弃众生,如果这样,就会犯戒。

(十一)用神通度化众生

一般情况下,佛陀不允许宣讲、示现神通,但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用神通度众生。假如对方看到自己示现神通之后,会对自己言听计从,继而断恶从善,若没有利益众生的其他理由,就应该示现神通去度化对方。假使有神通而不示现,就会犯戒。当然,如果没有神通,则不示现也不会犯戒。

《百业经》当中,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有些很野蛮的国王、军官,在杀害一些阿罗汉的时候,无论怎样劝告,都拒不听从、一意孤行时,阿罗汉一示现神通,他们当即跪下来磕头求饶、悉心忏悔,并从此成为虔诚的佛教徒。这就是示现神通的好处。

以上十一条戒,为饶益有情戒。除了其中最后一条以外,其他十条我们普通人也都可以做到。发了菩提心以后,利益众生就是我们的工作,不需要媒体的宣传,他人的夸赞,将来的回报,就像吃饭一样稀松平常。有菩提心作为基础,我们做的任何利益众生的事情,才能真正利益众生。我们的人生才真正是伟大、光荣、有意义的。

菩提道次第广论

上士道-四摄法(目录)

212讲

巳二、学习四摄熟他有情分五: ① 四摄自性 ② 立四之理由 ③ 四摄之作业 ④ 摄受眷属须依四摄 ⑤ 略为解说

第二,四摄成熟他相续分五: ① 四摄自性; ② 立四之理由; ③ 四摄之作业; ④ 摄受眷属须依四摄; ⑤ 略为解说。

学习四摄法成熟他相续分五: ① 四摄各自的体性; ② 安立摄受众生的方便为四种的理由; ③ 四摄每一摄的作用; ④ 菩萨摄受眷属必须依靠四摄法; ⑤ 稍微展开来解说四摄。

午一、四摄自性

今初。

布施如前六度时说;爱语者,谓于所化机开示诸度;利行者,如所教义,令所化机如实起行,或令正受;同事者,谓教他所修,自亦应修,与他同学。

布施的自性:如前所说,是善舍思以及由此发起的种种身语之业。

爱语的自性:对所化开示六度,即为所化如实开示六度的内涵。

利行的自性:让所化按照所教法义如实发起修行,或者让他真实纳受。

同事的自性:教导所化所修之法,自己也应修习,和他一起修学。

如《庄严经论》云:“施同示劝学,自亦随顺转,是为爱乐语,利行及同事。”

如《庄严经论》说:布施摄的自性如前布施度所说;为有情如实开示六度;劝导有情学修六度,并将他安置在六度的修行中;教导有情修学六度时,自己也随顺他一起修持。以上“开示”、“劝学”、“随转”依次是爱语、利行、同事的自性。

此处,布施摄是指三种布施中的财布施,而且是意乐、实物两种财施中的实物施。为了让所化成为法器,对他布施所需财物,是布施摄。

爱语摄,即为所化讲解法义,帮助他断除疑惑、引生信解的发心及所说的语言。

利行摄,即见所化对法义已生信解,为了进一步引导他实修,而为他说法的动机和语言。换言之,菩萨为了让所化将闻思的法义落实于修行中,成就修行的精要,而进一步引导他实际趣入修行的发心和语言。

同事摄,即菩萨见所化已初步趣入修行,为了护持他的修行,令其不退、稳固乃至圆满,自己也同修此法。

总之,培养弟子令其相续逐渐成熟的方法,就是四摄。

我们既然已发心利他,就一定要学好四摄法。如果连摄受众生的方法和步骤都不清楚,又怎么能真正成熟众生的相续?一般人都认为四摄法很简单,而往往轻视。其实,这是从发菩提心开始,乃至尽未来际都要切实奉行的大法。

菩萨摄受弟子之后,要真正负起责任,将众生安立于佛果不是口中说说便罢,而须实地履行誓言。就像一名良医,要真正帮助瘫患的病人站起来,让他能一步步地行走。

午二、立四之理由

第二,立四之理由。

何故定为四摄耶?

摄受有情的方法,为何一定是四种呢?

答谓摄受眷属令修善行,须先使欢喜,此必先须施以资财,饶益其身。

答:要摄受眷属让他修习善行,首先必须让他生起欢喜心,这又必须先布施财物饶益他的身体。

既欢喜已,令修道时,先须令知云何应修。此由爱语宣说正法,除其无知断其疑惑,令其无倒受持法义。

他生起欢喜心之后,要让他趣入修道时,首先必须让他了解应如何修学。这又需要由爱语宣说正法,遣除他的无知和疑惑,使他无颠倒地受持法义。

既了知已,由其利行令修善行。

他明白如何修之后,再由利行让他实修善行。

若自不修而为他说应取应舍,彼不信受反作是难:且不自修,何为教他,汝今尚须为他所教。

如果自己不修,而对他说哪些应取、哪些应舍,他不仅不会信受,反而将驳斥说:你自己尚且不修,为什么教别人,你现在还需要别人教!

若自实行,他便信受,谓教我等所修之善,彼自亦修,若修此善,定能利益安乐我等。先未修者能新修行,已修行者坚固不退,故须同事。

如果自己实行,他就会信受,而认为:教导我们所修的善法,他自己也在修,可见修习此善,一定能利益安乐我们。他被感动之后,先前没有修的善法能够开始修行,已经修的善法也能坚固不退。因此,最后必须以同事摄受他。

如云72:“能利他方便,令取令修行,如是令随转,四摄事应知。”

颂中三个“令”,是指菩萨修后三摄,分别能让所化成办“受取法义”、“实修六度”、“随法而转”等利益。

如《大乘庄严经论》说:布施是能利益所化的方法,即菩萨依靠布施为众生解除饥寒等苦,而利益其身;爱语是能让所化无倒受取法义的方便,即由爱语遣除他对波罗蜜多法相的无知、邪知和疑惑;利行是能让所化实修波罗蜜多的方便;同事是能让所化随法而转的方便,即菩萨以身作则,带动所化随法而转,如果菩萨亲自修行此法,所化也会随学效仿。应知摄受有情为眷属之后,成熟其相续的方法,唯一是四摄。

小结:

摄受有情的方便不必更多,少了也不够,四摄的数量决定。理由是:应对所化成办的利益决定是四种,能成办利益的方便也决定是四种。

首先,应使所化成为法器,可行的方法唯一是布施财物,利益他的身体,让他生起欢喜心。

其次,应使所化信解法义,可行的方法唯一是以爱语断除他的无知、邪知和疑惑,使其生起定解。

再次,应使所化趣入实修,可行的方法唯一是以利行让他的心转入实修。

最后,应使所化的修行不退、稳固乃至究竟,可行的方法唯一是同事。

因此,成熟他相续的方法,唯一是四种摄法。

午三、四摄之作业

第三,四摄之作业。

以此四摄于所化机何所作耶?

问:以这四种摄法能对所化起到哪些作用?

回答:

谓由布施故,令成闻法之器,以于法师生欢喜故;由爱语故,能令信解所说之法,以于法义令正了解、断疑惑故;由利行故,如教修行;由同事故,已修不退,长时修行。

由布施的缘故,能使有情成为闻法的法器,因为对法师生起欢喜心的缘故。

由爱语的缘故,能使有情信解自己所说之法,因为让他对法义正确了解、断除疑惑的缘故。

由利行的缘故,能使有情按照所教的内容修行。

由同事的缘故,能使有情趣入修行之后不退转,长期坚持修行。

如云:“由初为法器,第二令胜解,由三使修行,第四成净修。”

如《大乘庄严经论》说:以第一布施摄能使有情成为法器(有情接受菩萨布施恩惠之后,自然会对菩萨生欢喜心,而堪为闻法的法器);以第二爱语摄能使有情对波罗蜜多和其他正法生起胜解;以第三利行摄能使所化修持波罗蜜多;以第四同事摄能使所化反复修持波罗蜜多,从而清净一切垢染。

小结:

首先,对所化布施财物,以此缘起能使他生起欢喜心,而乐于听受你的教导,并且依言行持,由此成为堪能接受教化的法器。其次,以爱语能遣除他的障碍,断除他对法义的无知、邪知或疑惑,使其信解所说之法。再次,以利行能让他一心串习闻思所引生的定解,将他从不善业中拔出,而修持善法。最后,自己以身作则,安住修道,让他随学自己修持,因此以同事能促使所化修行不退转,直至究竟。

午四、摄受眷属须依四摄

第四,摄受眷属须依四摄。

佛说此为成办一切众生义利贤善方便,故摄徒众,应须依此。

佛在《宝积经》、《妙臂请问经》等经中,宣说四摄法是成办一切有情义利的善妙方便,因此摄受弟子务必要依靠四摄法。

即:要让所化堪为法器,应依财布施;要让所化对自己所讲之法生起信解,应依爱语;要让所化将闻思所生之定解转为实修的加行,真正对法义加工用行,应依利行;要让所化修行之后不退转并且达到究竟,应依同事。因此,摄受眷属必须依靠四摄。

末法时代有一些颠倒现象,比如,有些人摄受弟子,需要弟子供养、赞叹、做“利行”和“同事”。这是倒行逆施,将菩萨道变成了谋取名利、恭敬、承事的世间八法。虽然身为弟子理应这样做,但作为师长也应检查自己摄受弟子的动机和行为是否如法。

如云:“诸摄眷属者,当善依此理,能办一切义,赞为妙方便。”

如《大乘庄严经论》所说:想摄受眷属的菩萨们应当切实依止四摄法,由此能成办一切有情的义利,这是诸佛赞叹的善妙方便。

午五、略为解说分六: ① 广说四摄中后三者体性 ② 四摄事摄为二事 ③ 四摄是利他唯一之道 ④ 六度四摄是成就二利的总纲 ⑤ 根本后得位时如何行持 ⑥ 难行串习极重要故,教诫对此精勤

第五,略为解说。

未一、广说四摄中后三者体性分三: ① 爱语 ② 利行 ③ 同事

申一、爱语

爱语有二:① 随世仪轨73语,谓远离颦蹙,舒颜平视,含笑为先,慰问诸界为调适等,随世仪轨慰悦有情。

爱语有两方面。第一,随顺世间规范的语言,即远离皱眉等不悦的表情,舒展容颜,双目平视,首先含笑,慰问身体是否安康等,随顺世俗礼仪,和蔼可亲地慰问有情。

② 随正法教语,谓为利益安乐有情,依能引发信戒闻舍慧等功德,宣说正法。

第二,随顺正法的教言,即为了利益安乐有情,依靠能引发信、戒、闻、施、慧等的功德而宣说正法。

以下再说三种难行的爱语。

又于能杀害怨敌之家,无秽浊心说利益语;于极钝根心无疑虑,誓受疲劳,为说法语,令摄善法;于其谄诈欺二师等,行邪恶行诸有情所,无恚恼心说利益语,于此难行爱语,亦当修学。

“疑虑”:比如,心想“对他说法有没有效果呢?有必要教这种愚人吗?”诸如此类疑虑的心理。

对杀害自己的怨敌之家,以无染污心对他宣说有利益的语言;对根机非常愚钝的众生,内心没有疑虑,决心承受劳累而为他说法,使他摄取善法;对谄诈欺诳堪布、阿阇黎等的邪行有情,没有嗔恚心对他宣说有利益的语言。对这些难行的爱语,也应修学。

又于相续未熟、欲断诸盖74向善趣者,为说先时所应作法,谓施及戒。

对于相续尚未成熟而想断除诸盖、趣向善趣的人,为他讲解最初所应行持的法——布施和持戒。

又于已离盖,相续成熟心调善者,为说增进四圣谛法。

对于已离五盖、相续成熟、内心调柔贤善的人,为他讲解增进四圣谛的法。

又在家、出家多放逸者,为令安住不放逸行,无倒谏诲。

对于在家或出家多行放逸之人,为了让他安住不放逸行,而无颠倒地直言规劝与教诲。

又疑惑者,为断疑故,为说正法论议抉择。

对于有疑惑的人,为了断除他的疑惑,而为其宣说正法论议抉择。

是为一切门爱语。

以上是所有种类的爱语。

申二、利行

利行略有二种: ① 未成熟者能令成熟; ② 已成熟者能令解脱。

利行略说有两种: ① 未成熟的人,能让他成熟; ② 已成熟的人,能让他解脱。

又分三种。

又可分为三种:于现法利劝导利行,于后法利劝导利行,于现法、后法利劝导利行。

一、于现法利劝导利行,谓劝令如法招集守护增长财位。二、于后法利劝导利行,谓正劝导弃舍财位,清净出家,乞求自活,由此定获后法安乐,不必获得现法安乐。三、于现法后法利劝导利行,谓正劝导在家出家,趣向世间出世离欲,由此现法能令获得身心轻安,于后法中或生净天或般涅槃。

一、于现法利(今生利益)劝导利行,即劝导有情让他如法地积累、守护、增长财富。

二、于后法利(来世利益)劝导利行,即劝导有情舍弃财位清净出家,依靠乞讨存活,由此决定获得后世的安乐,不必求取今生的安乐。

三、于现法、后法利(今生和来世的利益)劝导利行,即劝导在家和出家人趣向世间和出世间的离欲,由此能让他今生获得身心轻安,来世受生清净天趣或者证得涅槃。

又应修行难行利行: ① 于往昔未种善根者,难令行善; ② 现有广大圆满财位者,难行利行,由其安住大放逸处故; ③ 诸已串习外道见者,难行利行,由憎圣教,愚痴邪执不解理故。

菩萨又应修行三种难行的利行:

一、往昔未曾种下善根的人,很难让他行善。

二、现在财富、权位广大圆满的人,很难对他作利行,因为他安住大放逸处的缘故。

三、已串习外道见的人,很难对他行持利行,因为他憎恨圣教、愚痴邪执而不能理解正理的缘故。

又应修行渐次利行,谓于劣慧者,先令修行粗浅教授;若成中慧,转中教授;成广大慧,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

又应修行渐次性的利行,即:对于智慧低劣者,先让他修行粗浅的教授;若智慧已转为中等,则进一步转入中等的教授;若智慧已成广大,就为他宣说甚深法要,转入幽微的教授教诫。

申三、同事

同事者,谓于何义劝他安住,即于此义自当安住,若等若增。如是随作何事,先应缘于有情义利,定不应离利他意乐,然其加行,则先自调伏。

所谓同事,即菩萨劝导他人安住何种所修,自己就应对此所修平等或增上地安住。像这样,不论做什么事,虽然首先都要缘有情的利益,内心不能远离利他的意乐,但在实际行持时,必须首先调伏自己。

如《无边功德赞》云:“有未自调伏,虽说正理教,违自语而行,不能调伏他。尊知此义故,心念诸众生,自未调伏时,暂勤自调伏。”

如《无边功德赞》说:没有调伏自己的人,虽然宣说真实的正理和圣教,但由于自己的行为与所说相违,故而不能调伏他人。世尊深知此理,所以内心忆念利益众生,在自心尚未调伏的阶段,暂时先精勤地调伏自心。

《广大游戏经》中说:自己尚未解脱,不能令他人解脱,如同盲人不能为他人指示道路。自己若已解脱,则能救度他人,如具眼者能引导他人上路。

213讲

未二、四摄事摄为二事

又四摄事可摄为二,谓以财摄及以法摄。财施为初,余三属法,法为所缘、正行、清净之法,

四摄事可以归摄为二摄,即以财摄和以法摄。财布施是以财物摄受,爱语、利行、同事则属于以法摄受,法是所缘之法、正行之法和清净之法。

爱语配所缘之法,利行配正行之法,同事配清净之法。能让所化缘三藏十二部,通过闻思断除疑惑、产生信解,是爱语。能让所化一心串习闻思所引的定解,是利行。能让所化修行辗转增长,清净一切垢染,是同事。

如云:“由财及以法,谓所缘法等,由此二摄门,说为四摄事。”

如《大乘庄严经论》说:四摄法归纳为以财摄受和以法摄受两种,以法摄受又有所缘之法、正行之法、清净之法三种(所缘之法是六波罗蜜多等法,以爱语宣说;正行之法是以利行修持;清净之法,即以同事方式能净除六度的违品——悭吝等垢染)。由此财摄和法摄两方面,承许为四摄事。

未三、四摄是利他唯一之道

菩萨利他的方便除了四摄之外,再没有其他道可行。

又此即是三世一切菩萨利他方便,故是共道。

此四摄法是三世一切菩萨利益众生的方便,所以是一切菩萨所共行的大道。

如云:“已摄及当摄,现摄悉皆同,是故此即是,成熟有情道。”

如《大乘庄严经论》所说:诸佛菩萨往昔已作、未来将作、现在正作的摄受,都是以四摄法而摄受有情,因此,四摄法是成熟有情唯一的妙道。

未四、六度四摄是成就二利的总纲

又菩萨行总有无边,然大嗢柁南即是六度四摄,以诸菩萨惟二所作:一、自内成熟成佛资粮,二、为成熟他有情相续,六度四摄即能成办此二事故。

菩萨行总的来说,有无量无边,然而其总纲即是六度四摄,因为菩萨只有两种所作,一是在自相续中成熟成佛的资粮,二是成熟其他有情的相续,而六度四摄正是能成办此二事的方便。

如《菩萨地》云:“由诸波罗蜜多能自成熟一切佛法,由诸摄事能成熟他一切有情。当知略说菩萨一切善法作业。”

如《菩萨地》所说:由诸波罗蜜多能成熟自相续的一切佛法,由诸摄事能成熟一切有情。当知以六度和四摄概略宣说了菩萨的一切善法作业。

故于此中略说彼二。若欲广知,应于《菩萨地》中寻求。

因此,在此处上士道的道次第中,大略宣说了这二者。如果想要广泛地了解,应当在《菩萨地》中寻求。

在《菩萨地》中,对六度四摄讲解得非常全面细致,若能深入学习一定会得到具体深刻的认识。全知麦彭仁波切曾说:“广大道的此宗极为善妙应理,应知在唯识名言理论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广大道轨。因此,圣者无着所创立的广大道,为一切大乘所需之关要。”

未五、根本后得位时如何行持

又此根本、后得时,应如何行者,如尊者云:“六波罗蜜等菩萨广大行,由本后瑜伽,坚修资粮道。”

在入定和出定时,应如何行持呢?如阿底峡尊者所说:六波罗蜜多等菩萨的广大行,由入定和出定的瑜伽,坚持修习资粮道。

谓初业菩萨受菩萨戒、住资粮道,根本、后得皆不出六度。故六度中,有是根本定时所修,有者是于后得时修。

这是说,初发业菩萨受取菩萨戒、安住资粮道时,不论根本位或后得位,都不外乎修习六度。因此,六度中有些是根本定时所修,有些是后得时所修。

具体是:

谓静虑自性奢摩他及慧度自性毗钵舍那一分,是于根本定时所修。前三波罗蜜多及静虑、般若一分,是后得时修。精进俱通根本、后得。忍中一分定思深法,于定时修。

静虑自性的奢摩他和般若度自性的毗钵舍那这两者中的一部分,是在根本定时所修。前三度和静虑、般若中的一部分,是在后得时所修。精进则通于根本定和后得位。安忍中的一分“定思深法”,是在入定时修。

入定位修法:缘空性止观安住(无生法忍)。

出定位修法:缘世俗法的事相而修习。比如,思惟业果或无常之相,或者心缘欲施舍之相、护持戒律之相、安然忍受怨害之相、四摄之相等而修习。

如尊者云:“起根本定时,遍观一切法,修幻等八喻,能净后分别,应正学方便。于根本定时,应恒常修习,止观分平等。”

前五句是说出定位的修行,后三句是说入定位的修行。

如阿底峡尊者所说:从根本定中起定时,遍观一切法,观修幻化等八喻,能净除出定时的分别念,应当着重修学方便(出定时应修两方面:一、着重学习方便,二、净除杂念);安住根本定时,应当恒时修习止观平等。

未六、难行串习极重要故,教诫对此精勤

若由未习如是稀有难行诸行,闻时忧恼,应念菩萨于最初时亦不能行,然由先知所作愿境渐次修习,久习之后,不待功用能任运转,故其串习极为切要。若见现前不能实行,即便弃舍全不修心,是极稽留75清净之道。

如果由于未曾串习上述稀有难行的广大行,而在听闻时内心忧恼,这时应想:菩萨最初也未能行持,但他知道先将它作为发愿目标而渐次地修习,经过长久串习之后,就能不需勤作任运而转,因此对难行串习极为切要。如果见到目前不能实行,就放弃而完全不修心,则会严重拖延清净道的进程。

如《无边功德赞》76云:“若由闻何法,令世间生怖,尊亦于此法,久未能实行。然尊习其行,时至任运转,是故诸功德,不修难增长。”

如《无边功德赞》说:何种难行之法让有情听闻之后,心生惊怖,世尊您于此法,也曾久久未能实行,但世尊您并未因此而放弃,仍然锲而不舍地串习,一旦串习到量,就能无勤任运地随转。因此,只要坚持串习,就能令先前没有的功德产生,已有的功德增长;若不串习,则功德难以生起和增长。

故受菩萨律仪者,定无方便不学诸行。未如仪轨受行心者,亦当励力修欲学心。若于诸行勇乐修学,次受律仪极为坚固,故应勤学。

因此,受了菩萨戒的人,决定没有任何方便可以不必修学菩萨行。还未按仪轨受取行心律仪的人,也应努力修欲学之心,培养自己修学菩萨行的欲乐。若能对菩萨行勇悍欢喜修学,再受律仪就极为坚固,因此应当勤修欲学之心。

上士道次第中,已说净修愿心及学菩萨总行道之次第。

以上宣说了上士道净修愿心和修学总的菩萨行的道次第。

以下引《摄颂》总结,并祈祷加持自己能一一修学。

一、净修愿心

为令发心长不退,念其胜利日六修, 断四黑法依白法,如理勤行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为使发心增长不退,而能忆念发菩提心的利益、每日六次修习发心,断除四黑法、行持四白法,如是如理精进行持。

修学“今生不退发心之因”,是忆念发心的利益及每日六次修习发心。修学“来世不离发心之因”,是断除四黑法、行持四白法。

成就利他发弘誓,为速圆满此誓愿, 进受大戒起大行,勤勇修学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发起成就利他的弘大誓愿,为了速疾圆满这一誓愿,在受愿心之后,进而受取菩萨大戒,发起菩萨大行,勇猛精进地修学。

二、修学菩萨总行道——六度四摄

身命资具三世善,各随所愿施有情, 从心变现以布施,舍心增广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能将身命、资具和三世善根,随其所愿无余奉献给有情,从内心变现而布施,让自己的舍心增长广大。

布施的根本是舍心,舍心修至究竟即是布施度圆满,因此祈求加持自己的舍心增长广大。

别解脱等诸律仪,舍命不犯众恶行, 若遮若性微细罪,羞耻防护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对所受别解脱、摄善法或饶益有情等律仪,纵然失去生命也不造犯戒的恶行,不论遮罪或性罪,连微细的罪业也以羞耻心谨慎防护。

人及非人四大种,所作损恼多相逼, 断除嗔恚不与较,观业忍受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当人类、非人以及四大种所作的损恼逼迫我的身心时,能够断除嗔恚而不与之计较,观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恶业的果报,而安然忍受。

既为利他求菩提,无量艰辛经劫海, 于诸难行无怯倦,着精进铠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既然已立誓为利有情而求证菩提,即使要备受无量艰辛、历经如海劫数,也能对一切难行没有丝毫怯弱、疲厌,而勇披精进铠甲。

念知坚固除沉掉,心缘一境生轻安, 身心于善有堪能,随意得止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正念、正知坚固,遣除沉没和掉举,心专注一境而引生轻安,身心堪能行持善法,随意成就寂止。

以分别智观法性,即由观力引轻安, 复从轻安发深观,愿生此慧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以分别妙慧观察法性,由观力引发轻安,又从轻安发起深观,愿我生起深观的智慧。

由施摄众成眷属,说如法语示利行, 以身作则现同事,四摄利他求加持。

祈求加持我,由布施摄受众生成为眷属,然后为他宣说开示六度的法语,开示能将他安置于实修中的利行,并且以身作则示现同事,愿我能以四摄法利益众生。

以上对于三世诸佛智慧总集、文殊菩萨的化身——宗喀巴大师的旷世巨典——《菩提道次第广论》止观之前的内容,稍作浅释。由于本人(益西彭措)对道次第未能真修实证,学识浅陋,故此次讲解多是参考、引述多种藏汉经论及本论的注解、讲记等,各种书名恕不一一列举。

正如本论最初所说,这部源于阿底峡尊者的教授,总摄了一切佛语扼要,遍摄了龙猛和无着二大车轨,是去往一切种智佛地胜士夫的修持法则,圆具三种士夫的修持次第,依照菩提道次第之门,引导善缘者趣向佛地。

对于如此完整、珍贵的道次第,期望学人由闻而思,由思而修。此次讲解只是抛砖引玉,更重要的是深入原典,依道次第实修,这才不辜负宗大师造论垂教的一番慈悲。

最后,讲闻的善根回向一切显密佛法永久住世、法界众生离苦得乐,特别回向道次第的教法弘扬兴盛。


附注:

1 此科判乃本讲记所拟。 2 所为事:所须达到的目的。 3 老拙:老笨蛋。 4 衲袄:缝有补丁的衣服。 5 能忍结使:“结使”即烦恼,“能忍结使”即心能安忍而不起烦恼。 6 一切支礼:五体投地。双手、双足以及头部都顶礼对境,即以身体的所有支分敬礼,叫一切支礼。 7 具寿:比丘之通称,因比丘不但具有世间的寿命,而且具有法身的慧命。又作慧命、净命、长老、尊者、大德等。 8 如前所说:如《般若摄颂》中说:如果未获得授记的菩萨以嗔恚心斗诤轻毁一位已获授记的菩萨,则其生起多少?那的恶心,就要在那么多劫中重新擐甲,发起精进。 9 本科判是本讲记所拟。 10 我、有情、命者、生者:均为人我之异名。 11 此颂译师后来译为“既许彼苦能永尽,往昔所作恶业果,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 12 原文漏译“二皆致苦因,双出器与身”这两句。 13 原文中“修利他行摄受一切诸有情者”乃多余,应删去。 14 此科判系本讲记所拟。 15 秋:拴在牛马屁股后的革带。 16 此科判是本讲记所拟。 17 似尊:类似于尊长的人,虽不是尊长,但与尊长的功德相仿、相似者。 18 二种利益:现法利益(现前人生的利益)和后世利益。 19 无屋用沙屋:没有居住、储藏、办公等任何房屋作用的沙屋。 20 等:包括称和利敬。 21 訾:诋毁、指责。 22 伏后者:西藏方言,指屁股轻的人,形容人不稳重而到处乱跑。今天这里有什么事可以看到他,明天那里有什么法会也能见到他。 23 三界供:佛是三界有情普应供养的对境,故名三界应供。 24 亲友:一切有情都是菩萨的亲友。 25 原译文的“是故”应改为“即此等故”。 26 此复:此中还有一层道理在。 27 徇利:“徇”是追求、谋求,徇利即追求利益。 28 病缘医药:因病所需之医药。 29 什物:日用杂物器具。 30 诸障法:指五种盖障——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 31 非时:中夜之外的非睡眠时间。 32 胁:身体的两边,从腋下一直到肋骨尽处。 33 床座草敷叶敷:大床、小座或者以草、树叶铺设的座等。 34 存济:维持生活,延续生命。 35 《力种性品》:见《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 36 违逆:相违、相反。 37 本科判乃本讲记所拟。 38 动:造作、行动。 39 本:根本,即出生之处或所依。 40 圣:超胜其他功德。 41 现得胜乐住:获得现法乐住。 42 净转:原文“清净”应改为“净转”。四禅、四无色定等成就并未彻底清净,仍有变动性,故称为“净转”。 43 勇识:于利他勇悍的心识,是菩萨的异名。 44 壮:壮士,可能是指具有信心、福慧,修行很不错的人。 45 有分齐:有限量。 46 原文“悦”应改成“脱”。 47 诸果: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等。 48 原文“得”应改为“德”。 49 散缓:“散”是不集中,“缓”是拖延。 50 原文漏译“而压伏后”。 51 惯战:身经百战的沙场老将。 52 善:擅长。 53 惺惺:清醒、机警。 54 原文“谓当”应改为“何能”。 55 五明:内明、因明、医方明、声明、工巧明。 56 原文“辨”应改为“办”。 57 大般若佛母:般若能生三世诸佛,故称为佛母。 58 钿宝:器物上镶嵌的金银、贝壳等珍宝。 59 胜解:此处的“胜解”是指欲乐或誓愿。 60 原文“贪欲和杂染”的“和”字应省去。 61 智慧大臣:智慧有能力辅佐菩萨不因贪着五欲而改变其本性,故比喻为大臣。 62 慧因:智慧是出生一切功德之源,故说是“因”。 63 俱胝廋他:俱胝那由他,意为无量。 64 邪妄:“邪”是颠倒,不正确;“妄”是虚妄,不如实。 65 原译“并其邪妄分别毒,及诸邪见为痴因”,应改为“邪妄分别毒邪见,此等皆为愚痴因”。 66 牛负量经函:一头牛驮运的经函。 67 原文“辨”应改为“办”。 68 清净经论:以现量、比量、教量观察清净的经典和论典。 69 总相:此处指影像。 70 经咒二道栋梁:“经”指显,“咒”指密,显密二道的栋梁是指六度。 71 溟:海。 72 以下“如云”所说的颂词均出自《大乘庄严经论》。 73 世仪轨:世间行为规范,或者世俗礼仪。 74 诸盖: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等五盖。 75 稽留:拖延。 76 《无边功德赞》:这是赞美佛陀无边功德的一本赞。